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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5 孤阳线利津县大李庄至大高村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相关规定,现进行S315 孤阳线利津县大李庄至大高村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S315 孤阳线利津县大李庄至大高村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zGWZOEln05HRUFT4Ax3ig
提取码:84bw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济南市高新区奥盛大厦1号楼22楼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周边居民区、村庄、学校等敏感点公众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陈述对项目的意见、建议。
建设单位:利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5266099688
邮 箱:sdlwhbgs@126.com
环评单位: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电话:0531-88289208
邮箱:1007167047@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利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