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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260万吨/年重油加氢及油品质量升级项目变更 第二次信息公开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260万吨/年重油加氢及油品质量升级项目变更

第二次信息公开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260万吨/年重油加氢及油品质量升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本项目环评信息进行信息公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260万吨/年重油加氢及油品质量升级项目变更

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利津经济开发区内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项目建设内容:“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260万吨/年重油加氢及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于2013年10月启动(备案登记号:1305600047),2015年11月由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编制;批复文号:东环审【2015】206号)。建设过程中,260万吨/年渣油加氢脱硫装置由环评阶段拟定的中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的工艺设计方案变更为美国UOP公司的工艺设计方案,由于工艺变更,装置设备、操作参数等均有变化,UOP工艺条件下,装置脱硫率、脱氮率增加,从而造成酸性水排放量增加,废气排放量增加。

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23925万元,环保投资98675万元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委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变更后,废气有组织排放新增废气量2.74×108Nm3/a,新增排放SO2 0.18t/a,NOX 9.75t/a,颗粒物1.03t/a;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可接受。

变更后,废气防治措施无变化,具体如下:

各加热炉使用脱硫后干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相应国家标准;

催化剂再生烟气采用脱硫、脱硝技术,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相应国家标准;

硫磺回收装置采用加氢技术,焚烧尾气能够满足相应国家标准。

针对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

对设备、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检修,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加强管理,所有操作严格按照既定的规程进行;储罐采用内浮顶罐;采用油气回收设施等。

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后,通过模型预测分析表明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收。

2.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变更后,新增废水排放16.55万吨/年,相应新增排放COD8.28t/a,氨氮0.828t/a,石油类0.166t/a。

变更前后项目废水防治措施不变,具体如下: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预处理,然后送利津炼化现有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

(2)初期雨水与地面冲洗水

污染区(包括生产装置区、新建罐区和装卸车栈台)的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废水因含有地面油污等受到污染,设置雨水管网,将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水直接引送至拟建污水处理场预处理设施,处理后,限流送至维远化工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

(3)含硫污水处理

本项目含硫污水进新建硫磺回收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净化水排放至拟建污水处理场处理。

(4)含油污水处理

本项目含油污水主要为机泵冷却、地面冲洗水和设备低点排水等,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场一座,预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0m3/h,含油污水经预处理后送至维远化工污水处理场处理。

(5)高氨氮污水处理

本项目煤制氢装置排放高氨氮污水约100t/h,经管道输送至利津炼化新建污水处理场处理。

(6)新增中水回用

本项目新建中水回用管道,利津炼化污水处理场出水回用于循环水场补水。

本项目合理划分污水系统,严格执行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将污水分为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和清净下水,并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专门处理。

3.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在设计上将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泵采取消音降噪措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公司边界,并充分利用建筑物、绿化屏障及距离衰减作用,以达到降噪要求。

4.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处理处置率达100%。

5.环境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本项目事故污水防范设置三级防控系统,可保障事故情况下项目附近的水体环境安全。

按照相关要求,设置车间级、厂级应急预案。预案(方案)明确了各级应急指挥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要求,并制定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同时明确各级预案的职责、启动机制、联动方式,为控制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各级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并最终消除其环境影响,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措施保障,可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260万吨/年重油加氢及油品质量升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废气、废水等均得到妥善处置;项目的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三、环评报告书简本查阅途径

为简明表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公开本项目的环境信息,特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自本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根据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电子版)。

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

(1)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及结论的意见和建议。

(2)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否有其他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公众可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4)在公示期结束后,公众或团体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索取补充信息,可继续按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截止期为项目环评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正式批复为止。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来访等方式向以下联系单位和联系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仍将继续采取各种方式保持与公众的沟通。

 

(一)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薄纯文 

电话:0546-5888833

传真:0546-5888833

电子邮箱:h5888833@163.com

(二)环评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工科楼A座518室

联系人:徐庆虎

电话:0532-68972726

传真:0532-68972726

电子邮箱:qd054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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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利津利华加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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